39-刑法第三十九条- [DVD]

大綱:
1997年,神戶一名13歲中學生砍掉9歲男童的頭顱,庭上受審時這條刑法曾被引用。不尋常罪案的數字正在上升,公眾要求修改日本少年法的呼聲越來越響。基於此,刑法第三十九條的爭議正在法律圈蔓延開來。

【刑法第三十九條】以秦田牧與妻子雙雙遭人刺斃開始。嫌疑犯柴田正樹是舞台演員,乖乖的承認了是殺人兇手。開審首天,法官問柴田對檢控官讀出的供詞有何意見時,他靜朗讀莎劇的獨白。辯護官鑒於這異常的舉動,要求法官委託精神科法醫寫精神報告。

法醫呈交法庭的精神報告指出,柴田患有精神分裂,所以不需要負刑事責任。然而,法醫的助手小川卡夫卡雖然也曾目睹柴田的雙重人格,卻質疑檢驗報告。她覺得,柴田是假裝患上精神病。

那麼,柴田殺人的動機是什麼?即使小川的推論正確,柴田卻依舊沒有明顯的殺人動機。小川向檢控官解釋自己相反的意見,檢控官委她自行再寫精神報告。小川備受多方壓力,這時,負責偵查此案的存義向她透露:「受害人秦田牧十五歲時,曾殺死一名女童 ....」小川開始逼近真相....
 


感想:
日本的刑法第三十九條指的是「身心不正常者所犯行刑,不應受到懲處」 2.「身心有缺陷者所犯罪刑,應予減刑」。身為劇中的主角其行為可說是要挑戰這則法律,當真相大白時,與其說兇手是心有不甘而報復,倒不如說他是因為這條法律而不甘心吧…相當值得深思的一部點影,好看是好看,但過程實在演得很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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