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介紹雖無涉及謎底,但或許會影響閱讀樂趣,因此請訪客三思再自行決定閱讀與否。(為以防萬一,也請訪客如要回覆時勿點出作品名稱)














敘述性詭計是
作者利用小說此一形式文體特有的文字詞意或敘事結構所形成的詭計。
一般說來有以下數種形式-

一.某些登場人物第一人稱是以男性觀點來敘述,但實際上是女性。或者是第一人稱是以女性觀點來敘述,但實際上是男性。

二.遣詞用語讓人感覺像是年輕人,但實際上是老人。

三.被媒體稱作「裂嘴女」的犯人,實際上是男性。或是被媒體稱作「開膛手傑克」的犯人,實際上是女性。

四.以人類以外的社會作為主題,但卻對當中的登場人物取上人類的姓名,企圖誤導讀者故事是以人類社會為舞台。

五.作品當中的時間和章節並不一致(以ABCD的順序來分割章節,但實際上C卻是二十年前的事件)

   以此條件下,又可分為-
      1.A章和B章的「我」不一樣
      2.C章和D章的「犯人」不一樣
      3.E實際上是F的豋場人物所寫的作中作等…

也有一種是「讀者是犯人」的敘述性詭計。此外,由於敘述性詭計並非針對作品中的人物,而是直接利用讀者的過度深信和偏見所形成的詭計,所以是以小說的「外部條件」作為前提下,也因此,和後設推理小說之間的關係極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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